贞观五年五月十五,在西突厥王庭,以大唐帝国河间郡王李孝恭为首的大唐帝国谈判团与以大突厥汗国阿史那泥孰可汗为首的突厥谈判团,在西突厥王庭议会大厅,就大唐帝国与大突厥汗国之间和谐友好共同发展进步的重大问题交换了意见,并就此事进行了深入探讨,最终,将大家所有的意见汇聚成为了世界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第一份正式的得到双方承认认可的具备至高无上法律效应的同盟条约。
此条约被后人称为《王庭条约》,共有五款七十二条,具体细节划分不一一列举,主要就是环绕双方如何遵守条约内容,遵守行事准则以及互惠互助,还有违反条约之后的处罚方式,比如大唐商人在西突厥境内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必须由大唐驻军代表和西突厥方面的代表共同审理,不得私自审理,更不得滥用私刑,一经发现,大唐帝国保留制裁方面的所有权力,最终解释权归大唐所有。
还有就是关于大唐驻军的一系列条款,包括面积,活动范围,以及权利和义务,还有大唐驻军所要担负的责任,以及大唐驻军在双方互惠互市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对这一条款,明确了大唐驻军有一定程度的自主行事权,比如在有大唐人存在的所有的地方,大唐驻军都有行动权,这是为了保护大唐商人的必要举措,最终解释权归大唐所有。
还有就是关于双方互惠互市之时互相免收关税,突厥商人来大唐做生意。免收关税,大唐商人来突厥做生意,也免收关税,当然,在市场里头的交易是要收税的,具体的份额有待细分,大环境里面不予考虑,这是双方最基本的互相信任,此条款之最终解释权归大唐所有。
战前双方商定的大唐帝国对于西突厥汗国的物资方面的支持大唐帝国一定会履行,顺便为了表示诚意。并且方便日后的商业交流。保证双方的经济利益,建议双方共同商定西突厥之货币——牛羊马之于大唐货物的汇率,以法律形式确定,规范商业贸易行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问题。让双方都不开心。此条款之最终解释权归大唐所有。
…………最终解释权归大唐所有。
…………最终解释权归大唐所有。
…………最终解释权归大唐所有。
反正,每一个条款的后面都会添上一句最终解释权归大唐所有,条约的总结处也标明最终解释权归大唐所有。然后双方签字,画押,李孝恭请出了李二陛下特别授权准许使用的皇帝玉玺,盖上了印玺,表示通过,接着就要等条约正文由皇帝和门下省审核过后盖上传国玉玺,正式生效。
对此阿史那泥孰表示不解,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条约为何还需要三方面通过?若是有一方面不通过岂不是条约不成功?那我们谈论这么多有什么意义?第二就是这个最终解释权归大唐所有是什么意思?最终解释权是什么?
苏宁淡然一笑,先解释道三方面会审的意思就是这个条约非常重要,皇帝陛下不好乾纲独断,要和臣子们商议,大家一致认定之后再盖上传国玉玺,以示重视和绝对的遵守,这一点是大唐作为一个超级大国负责任的体现,体现了大唐帝国以人为本,关注社稷民生,以及对外友好的国家形象云云,至于这个最终解释权呢,就是如此如此,这般这般,反正你听我的就对了,绝对不会有错的……
阿史那泥孰被苏宁说的头疼,虽然没有听懂,但是貌似没有什么不可以的,于是他点了头,签字画押,正式表示大突厥汗国认同了这份盟约,这份盟约在大突厥汗国已经具备了法律效益,苏宁与李孝恭高兴地弹冠相庆,高兴的和阿史那泥孰一起跳起了西突厥最狂野的舞蹈,一起庆祝西突厥正是堕入永不超生的轮回……啊呸……正式进入了文明发展的时代。
大唐帝国会用最文明的方式,把最文明的用度,以最文明的语言,带入这片未开化的土地,让这里的人民和牲畜,都沐浴在大唐的文明光辉之下,让这里的人民和牲畜都体会到大唐帝国的文明是多么的令人向往!
条款里头也规定了关于双方移民的信息,也就是说如果双方的口众自愿加入到对方的国家生活,不得给予阻拦,西突厥的人民来到大唐将会给予大唐居民的身份,并且予以保护,享有大唐人民所享有的一切;大唐人到西突厥,也要求给予西突厥的身份,并且给予保护,大唐侨胞一旦受到侵害,大唐驻军有行使保卫侨民行动的权力,同样,西突厥侨民受到侵害,也会邀请西突厥驻大唐办事处进行审理,唯一不同的就是,西突厥没有在大唐驻军,也没有那个实力和必要。
条约签订完毕,大家彻夜狂欢之后,第二天下午,苏宁苏定方长孙冲等人带着五百功劳最大的士卒,留下三千士卒戍守,离开了西突厥王庭,往大唐方向而去,他们待在西突厥的这二十天,是永远值得铭记的二十天,这二十天对于大唐和西突厥历史的进程,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当然这些都是日后体现出来的,现在这个时候,苏宁和一众士兵都是归心似箭,那三千士卒苦逼的等着继续的安排,可把这五百被挑选出来的士兵给乐呵了,从贞观五年四月初九到如今五月十六,已经一个多月了,虽然和其他的战役相比这一次的时间比较短,但是无论什么时候,凯旋回国都是一件相当荣耀的事情,尤其是在大唐这样关注军功的时代,凯旋归来的士卒的地位那是相当高。
当然这些士卒都是府兵。他们会回到自己的军府里头,继续过自己的生活,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自己的生活轨道,这一点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虽然苏宁很想对此做出一些改变,但是,**裸的现实就是这个改变很难展开,任何一个关于国家的改变都要小心翼翼的操作,稍有不慎就是社会性的悲剧。
而且大唐还处在危机四伏的时代,内忧外患从未断绝。如何规避这些。或者是将这些风险扼杀在摇篮里头,这都是苏宁要考虑的事情,目前最急切的事情,当然还是他自己的事情。也是军队里头很多人的事情。李孝恭此次对他说的话给他提了一个醒儿。为何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一类的话会如此流行?甚至成为潜规则?大家着呢就那么看不惯一个惊采绝艳的人吗?
一个时代总是需要一些人的存在,有他们的存在才会有人类的进步,可是为什么。中国就这样倡导中庸,恨不得每一个人都是一模一样的工厂流水线产品?苏宁觉得,这还是制度的问题,好的制度可以催生好的问题,坏的制度会让一切都变得无解,如何在这个时候确立一个好的制度,如何保护那些惊采绝艳的人,或者也是厚颜无耻的保护自己,苏宁觉得非常有必要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这个事情其实苏宁已经想到了一些解决的方法,所谓的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不过是因为一个人升官儿升到了无法再升的地步,所以,才会被视为对于皇位的威胁者,可是如果可以从制度上为这些人找到一些退路的话,虽然没有办法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但是至少,可以让这些人保住性命不是吗?顺便再继续培养一些优秀的学生,代代不断绝,那就最好了,这样一看,其实后路已经呼之欲出了。
学校。
开办学校,在这样特殊的时代,没有普遍性的学校的时代,开办一个学校,以现在的人们对于文化知识的向往和对于师长的尊重,开办一所学校是最好的退路,每一个封无可封赏无可赏的臣子其实只要有点头脑,就可以请辞,进入学校里面,颐养天年,然后培养学生,一方面保护自己,一方面也不至于让自己的这份才华彻底的没了传人。
现在人都懂的才华和人才的重要性,可是在这个时代,没有什么比地位和权力更重要的了,尤其是对于皇帝而言,没有什么比他的皇位更重要,对于臣子而言,权力太大的下场就是死,没有第二条路,所有的托孤大臣和权臣这一类权力特别大的臣子,要么是谋反自立,要么是被诛杀,没有好下场的,但是他们无一不是有才华的人。
虽然具体的细节没有办法这个时候就确定,政治上面的事情太过繁杂,可是军伍里面的事情再好弄不过了,军校的成立其实是非常可行的,最好的校长人选其实就是李靖,功劳太大,继续下去不会有好下场,但是这样一身军事才华要是白白浪费,或者只有自己这一个传人,是不是太可惜了?大唐的军队是需要持续存在的,军伍里的人才也是不能少的,军校的存在就是可以保证那些名将的传承不至于断绝。
每一个立下了太大的功勋从而被视为危险人物的武将,只要头脑清醒一些,都可以上表辞官,进入军校里面执教,用自己丰富的经验和军事本领执教下一代的大唐军事精英,为大唐军事的规范化做出贡献,一方面保护自己的安全,一方面可以继续贡献,赢得一个老师的名头,何乐而不为?
大不了在这些学校的名头前面都添上皇家二字,皇帝做校长,或者是名誉校长,每一任的皇帝都是校长,如此一来,李二陛下会不愿意?天地君亲师,他一人占了俩,他会不愿意?那些担忧自己退路的名臣名将会不愿意?苏宁就不相信了!
有了军校珠玉在前,其实其他的学校也是可以考虑的,比如最早的时候苏宁考虑的科技学校还有政法学校,一个培养技术人才,一个培养政治人才,三方面一起发力,面向全大唐招收学生,同时建立一套完整的教育体系,以地方的行政级别为划分,县一级的州一级的还有道一级的,最后才是长安的最高学府,这样一来,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的教育过程不也就这样确立了吗?至于所有需要的东西,纸?书本?印刷术?苏宁都已经弄了出来交给李二陛下去研究了,这么长时间,李二陛下会没有成绩和准备?
只需要一个契机,一个很重要的契机,这个契机达成了,一切的都可以顺利成章的办理下来,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啊!(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此条约被后人称为《王庭条约》,共有五款七十二条,具体细节划分不一一列举,主要就是环绕双方如何遵守条约内容,遵守行事准则以及互惠互助,还有违反条约之后的处罚方式,比如大唐商人在西突厥境内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必须由大唐驻军代表和西突厥方面的代表共同审理,不得私自审理,更不得滥用私刑,一经发现,大唐帝国保留制裁方面的所有权力,最终解释权归大唐所有。
还有就是关于大唐驻军的一系列条款,包括面积,活动范围,以及权利和义务,还有大唐驻军所要担负的责任,以及大唐驻军在双方互惠互市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对这一条款,明确了大唐驻军有一定程度的自主行事权,比如在有大唐人存在的所有的地方,大唐驻军都有行动权,这是为了保护大唐商人的必要举措,最终解释权归大唐所有。
还有就是关于双方互惠互市之时互相免收关税,突厥商人来大唐做生意。免收关税,大唐商人来突厥做生意,也免收关税,当然,在市场里头的交易是要收税的,具体的份额有待细分,大环境里面不予考虑,这是双方最基本的互相信任,此条款之最终解释权归大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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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淡然一笑,先解释道三方面会审的意思就是这个条约非常重要,皇帝陛下不好乾纲独断,要和臣子们商议,大家一致认定之后再盖上传国玉玺,以示重视和绝对的遵守,这一点是大唐作为一个超级大国负责任的体现,体现了大唐帝国以人为本,关注社稷民生,以及对外友好的国家形象云云,至于这个最终解释权呢,就是如此如此,这般这般,反正你听我的就对了,绝对不会有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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